
为深耕生态司法保护、传承特色农耕文明、护航乡村产业振兴,健全农业文化遗产全链条司法保护体系,6月1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在江津区先锋镇举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重庆江津花椒栽培系统)司法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n法官走进花椒种植区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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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n18日上午,在江津花椒核心保护区先锋镇的保坪村,一场贴合椒农生产生活需求的线下普法宣讲就地展开。
\n“各位乡亲,江津花椒栽培系统是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两千多年来咱们江津椒农日复一日耕种的智慧结晶。我们法院要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会体现在花椒种植、采摘、销售、深加工的各个环节。”现场,江津区人民法院法官向村民细致解读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规定,明确损毁花椒种质资源、破坏遗产核心保护区、扰乱花椒产销市场等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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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n现场,普法的干警还介绍,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开始施行。其中,在水污染防治中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或者医疗污水。
\n《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还规定,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n宣讲中,干警把专业司法知识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生产生活指南,直观展现司法守护农业文化遗产、护航花椒产业平稳发展的实践成效。
\n发布典型案例,警示产业全链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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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花椒。
\n活动中,江津区人民法院发布司法保护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重庆江津花椒栽培系统)典型案例。这批案例深度贯穿花椒产业全链条,紧扣生态管护、种植生产、加工运营、市场销售、技艺传承等关键环节,直面花椒产业发展中高发的法律纠纷与风险隐患。
\n其中,一起典型刑事案件引人警醒:刘某、邓某系一家主要生产加工汽车零部件公司(另案处理)员工,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油漆渣、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
\n经刘某同意,邓某在明知伍某(另案处理)无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分批次将公司产生的约47.6吨的废油漆渣、废油漆桶以人民币1000元每吨的价格交给伍某处置,处置地点包括江津区双宝渣场(系江津花椒核心保护区先锋镇附近花椒种植区域)、巴南区姜家渣场等地。
\n经鉴定,前述非法倾倒的工业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刘某、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分别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
\n案发后,公司方积极配合办案机关依法对涉案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目前,案涉区域生态环境已全面恢复。
\n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邓某的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n活动中,重庆法院系统、市区两级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农业专家等还围绕农业文化遗产规范化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深度研讨。
\n新闻多一点
\n农业文化遗产的重庆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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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花椒。
\n农业农村部已公布的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中,重庆有5项:大足黑山羊传统养殖系统、万州红桔栽培系统、石柱黄连生产系统、江津花椒栽培系统和荣昌猪养殖系统。
\n其中,江津区花椒目前种植面积达53万亩,年产鲜花椒34万吨,全产业链综合总产值突破100亿元,产业惠及62万椒农,覆盖当地81.3%乡村人口。江津花椒品牌价值达66.02亿元,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产品,产品远销23个国家和地区。
\n为全面加强江津花椒农业文化遗产系统性司法保护,2026年3月31日,重庆高院、重庆五中法院、江津法院联合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共同设立农业文化遗产(江津花椒)司法保护基地。
\n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实习生 崔瀚丹 摄影报道股票配资正规平台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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